四川新闻网-绵阳日报讯
“有人公开宣称收购绵阳‘五绝’文物!”“收藏家协会也设了稽查大队!”13日,市文物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派员赶往川龙古玩市场,对绵阳市收藏家协会的这一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记者随市文物局工作人员来到川龙古玩市场,看到挂着“绵阳市收藏家协会”牌子的门市里赫然写着这样的广告:收购绵阳“五绝”文物和嫘祖、大禹、文昌、李白、杜甫工艺铜像。同时,在该协会门前,还挂着这样的招牌:绵阳收藏家协会文物古玩字画典当鉴定委员会、文物古玩鉴定培训部、绵阳市收藏家协会稽查大队等。记者走进门市,清楚看到该协会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核准其业务范围为:收藏艺术珍品、展览、观摩、鉴赏、理论研究、文化交流、信息传递咨询。
看到工作人员和记者,该协会法人代表李某赶紧上前解释说,门前收购绵阳“五绝”文物的广告是误会,“我们是收购复制品”,“经协会同意,我们正在筹建文物古玩字画典当鉴定委员会、绵阳市收藏家协会稽查大队和绵阳市巡回展销拍卖团”。文物局工作人员问李某成立鉴定委员会是否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有无资格证,李某回答说,协会在2002年就上报了宣传部门和协会的主管部门,只是到现在还一直没有结果。
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文物的鉴定和拍卖,国家有专门的规定,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成立文物鉴定委员会只有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才有资格,对于文物的拍卖,应当取得国家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并应当具有5名以上取得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同时,成立鉴定委员会,只有省一级文物主管部门才有资格。绵阳市收藏家协会未经文物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擅自成立鉴定委员会、进行文物拍卖、成立稽查大队,属于扰乱文物市场的违规行为,目前已将其违规设立的牌子拆掉,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本报记者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