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息时报》报道,新的停车收费规定实施首日争执多多,部分停车场拒不执行降价规定,而因为新规定首次将在停车场丢车、损坏车的责任明确为停车场经营者,很多停车场不欢迎奔驰宝马一类的名贵车辆停车,因为“车太贵,我们赔不起”,“收他3元钱,刮一条就要赔好几千!”我的第一感觉是幸好我没奔驰宝马(其实连单车都没,别说汽车了),然后可以心平气和地作壁上观,施施然感受起这里的可乐之处。
虽然属于没车一族,但不妨碍我发挥一下自己的想象力。假设我开着一辆法拉利(既然是想像,当然要往高走,别那么没出息),寻遍停车场,都不给停,心急如焚——这种感觉想必和平时逛街找不到厕所差不多。看来我得想办法了,比如说放低姿态给停车小弟说,我多给钱行不?——对不起,这是违反刚刚出台的停车规定的。这个时候我一定会感到很无奈、很荒诞。荒诞?对,我想起来了,我一定碰上停车场的第二十二条军规了。约瑟夫·海勒笔下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其目的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军人退役,停车场的第二十二条军规是无论如何不能让名贵汽车停车。如果我的预计没有错,这将会带来诸如奔驰宝马一类的高价车在广州的销量大幅下降,这点敬请汽车版编辑关注。
这个时候我们很容易得出结论:车贵多交费不就得了,何必既为难消费者,又为难停车场呢?比如说邮局邮寄物品,假如要保价,那就得多收钱。这个新规定太过僵化我们已经看到了,修改规定当然不失为权宜之计,可是最重要的是这后面的处理思路,这就不得不谈到价格听证会。我一直对各种价格听证会大惑不解: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博弈无所不在,但一般都是以“用钞票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在居然搞到会议室里面去了,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小区门口的小店面包卖10块钱一个,我们不会考虑去开一个价格听证会,为什么停车场收费就要搞一个价格听证会呢?
在我看来,真正需要价格听证会的,只有新规定里面“原则上不收费”的那部分,由于是公共投资,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需要价格听证会。当然,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外包,价格听证会是能不要就不要。
只有市场才能定价,这是当初计划经济告诉我们的一个教训。因此这里可以补充一点,那就是现在停车位是严重地供不应求,新规定反而要降价,这根本就是反市场而行之,这只会带来一种结果,就是停车位的增长速度会越来越慢,想要供需平衡也就更加困难。
以为可以让事情变得简单,其实只能越来越复杂,一大堆规定看得我眼花缭乱不说,还往往根本不可行。因此,请恕我不客气地说,强行插入市场的“有形之手”,只能带来无数的第二十二条军规。(稿源:南方都市报)(作者:舞雩)(编辑:徐志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