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1月17日电江苏省盐城市领导以实事求是、真诚待民的态度对待上访事件,化解了下岗职工刘古生因对拆迁补偿不满长达数年的上访难题。
1996年3月,因城市道路拓宽,盐城市第二饮服公司的下岗职工刘古生家被列入拆迁范围。在安置过程中,刘古生以拆迁部门未签订协议即将其房屋拆除,且补偿不公为由,拒绝接受安置条件,先后两次强占拆迁部门尚未安置的房屋,并将拆迁部门告上了法庭。败诉后,刘全家又到拆迁部门负责人家中闹事,并以各种方式上访。
对这起难度较大的上访案件,盐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正邦主动包案,表示不管问题多复杂、工作多艰巨,也一定要把它处理好。
在陈正邦的要求和指导下,盐城市中级法院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此案进行了复查。在查明事实,弄清原委,分清责任后,陈正邦主持召开了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要求各部门统一思想,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息访工作。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对与刘古生同地段、同面积的其他经营户的经营和收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提出了对刘古生有关损失补偿的参考数额,然后又酌情考虑了刘古生其他财产损失,确定了对其补偿数额。
与此同时,盐城市中级法院的有关同志又数次和刘古生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谈话,对其上访中的违法行为和过高要求进行了批评,使其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法院撤回了申诉,并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与拆迁部门签定了拆迁补偿协议、息诉息访协议。
目前,协议的内容已全部落实到位,这起历时8年的缠访案件终于息诉息访。
通过这起信访案件,盐城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感到,领导包案,亲抓实管,是解决疑难上访的根本保证;实事求是,真诚待民,是解决疑难信访的关键所在;整合各方力量,实行齐抓共管,是解决疑难上访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