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市将在全省率先改变传统的“农业”、“非农”户籍管理制,推行户籍管理一元制,实现城乡户口一体化。11月16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正式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根据改革方案,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和由此衍生的其他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剥离或取消附加在户口管理上的一些社会管理功能;全面取消农民进城落户控制指标;凡具有固定合法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者,即可在当地登记落户;凡符合迁移落户条件的,均可自由迁移;全市实行人口信息网络化管理。
户籍制度改革以后,其他一系列政策也将随之调整,作为全省户籍制度改革的试点,我市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界定。
计划生育:除原有政策不变外,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的,不享受农村居民的计生政策及相关待遇。
退伍兵安置:坚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关键看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属城镇的执行城镇待遇,属农村的享受农村政策待遇。
抚恤优待:仍按原有的农村、城镇政策执行,凡入伍前户口登记在农村,近期新登记在居委会的,本人执行城镇标准,其家属仍执行农村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户口登记在居委会,又未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享受低保政策。
土地承包:户口迁入城镇的农村居民,仍可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副市长李爱国在会上强调,户籍改革要本着有利于人口自由迁徙、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有利于科学有序管理的原则,实现人口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过客林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