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硕士毕业考上博士的周鹏被女友的前男友残忍杀害在大学宿舍里(本报曾作报道),去年,凶手已受到法律的严惩。周鹏的父母随后以学校存在过失为由将校方告上法庭,索赔经济和精神损失共计50万元。昨日,成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校方代理人表示,博士遇害是其个人过错所致,与学校无关。
昨日庭审主要围绕“学校是否应对周鹏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该案是否已过诉讼时效”、“50万元索赔的依据”展开。
对此,周鹏父母的律师刘林表示:周鹏向学校缴纳了住宿费,与校方建立了有偿住宿合同关系,而周鹏在无过错情况下在寝室遇害,校方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明显过错,门卫形同虚设,给凶手提供可乘之机,而案发后也未积极救治,造成周鹏不治身亡;此外,刑事案件终审后一年内提起诉讼,也没超过诉讼时效。
而校方代理人称,周鹏在当年7月硕士毕业,而博士生报名是在9月,惨案却发生在8月,周鹏与学校无任何关系,更无住宿合同关系。事发后,学校门卫积极保护现场并报警,尽到了责任,而诉讼时效应从2002年8月事发时算起,早已过时效,50万元索赔也无依据,遂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后择日再审。(成华法 黄庆锋)
新闻背景
2002年8月14日下午,成都某大学硕士毕业后考上博士的周鹏被其女友的前男友徐鹏杀害在学校寝室内。鉴于徐有自首情节,成都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徐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判处徐赔偿周鹏父母经济损失6万元。去年8月,省高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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