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名违规发展的预备党员资格被取消 177名干部被处理
本报讯(记者刘娴实习生宋莹)一位村支书被举报入党时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市委组织部在查证后,证实他确实在入党时隐瞒了超生的情况,尽管这件事过去了较长时间,但依照有关规定,立刻取消其党员资格,并对当时帮助其隐瞒情况现已调离原岗位的乡干部也给予了党纪处理。这是我市实施《石家庄市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一个典型案例。
为了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违规违纪发展党员的问题,确保新党员的质量,我市于1999年出台了《石家庄市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起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机制。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市、县两级共查处各类案件258起,处理乡局级干部43名、村支委干部134名,取消不符合程序等违规发展的预备党员资格67名。2003年11月,市内某区一个村党支部吸收3名村干部入党时,在党员实际到会人数不足半数的情况下,支部便召开党员大会,形成了所谓“决议”。此事经该村党员举报后,市委组织部立即成立调查组,并入村与全体党员逐一谈话取证、查清事实后,依据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不符合程序发展的3名党员的资格不予承认。
“过去在发展党员工作中,难免有‘大错不出,小错难免’的马虎认识,和‘碍于情面,视而不见’的模糊认识,实施责任追究机制以来,在这些认识被克服的同时,我们在工作中已树立起一丝不苟的责任意识和严格执纪的自律意识,以及全程负责的主体意识,增强了党务工作者的责任感。”一位党务工作者对这些年来的变化深有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