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市二中院召开公判会,依法对一批抢劫杀人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会后,根据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罪犯郭毅、苏延涛、高永方、高亚军、黄太金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罪犯郭毅,29岁,本市人。2003年9月11日,郭毅潜入本市开发区某小区一居民家中,窃取人民币550元。在他欲逃离现场之时,正于屋内熟睡的被害人辛某某被惊醒,遂与其搏斗。郭毅拿起厨房内一把尖刀朝辛某某的胸、腹及后背等处连续捅刺二十余刀。作案后,郭毅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辛某某因被刺破右肺、主动脉及肝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郭毅被抓获。
苏延涛来自河北省大名县。2003年5月8日21时许,苏延涛与吴延军经预谋,在本市东丽区津塘公路军粮城路口处,骗租被害人刘某某驾驶的夏利出租车。当车行至东丽湖附近时,二人采取用绳子勒脖子,持刀猛刺受害人等手段,致刘某某当场死亡。后二人将刘的尸体抛至杨北公路旁一水沟内,抢走夏利轿车一辆、手机一部及人民币200余元。经侦查,公安机关将二人抓获。吴延军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1万元。
今年29岁的高亚军系江苏人,2002年10月,其与来自河北省的高永方相识,后二人密谋抢劫作案。2003年1月9日,高亚军纠集了黄太金、孙齐运及“老铁”携带作案工具,在高永方带领下来到任某某家附近伺机作案。1月11日凌晨,高永方在外守候,其余四人翻墙进入任某某家中,黄太金、“老铁”(在逃)、高亚军扭住任某某的双臂,并猛勒其颈部。孙齐运则捂住任某某女儿的嘴,恐吓其不准出声。几人在劫得360余元现金、一部手机后逃离现场。被害人任某某因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孙齐运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启明广胜家平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