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晚报消息 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将进行重大调整。11月14日,我市召开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11月25日前完成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这次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是对现行管理体制的重大调整。改革的意义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为了保障粮食安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二是为了保证经济平稳运行。三是为了解决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中央和省里的文件精神和实施意见,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两调整、两强化、三理顺”。“两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调整干部管理体制,即市州、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由地方党委管理为主调整为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二是调整行政管理体制,主要是上级市辖区、县属乡镇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市辖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改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设国土资源分局。乡(镇)国土资源所作为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由县(市)人民政府管理。
“两强化”的主要内容:一是强化规划管理,进一步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授权审批体制。二是强化执法监察职能,省、市、县分别设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支队和大队。对下级国土资源部门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查处。
“三理顺”的具体内容:一是理顺机构编制管理。二是理顺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在这次改革中,国土和地矿必须完全整合。三是理顺国土资源财务管理。
据了解,今年9月,省国土资源厅对娄底市国土资源局的体制调整基本完成。10月到11月初,市局机关机构改革已顺利到位。目前进行的是县(市)的改革,县(市)改革工作将于11月25日前完成。
(责编:曾国莲 作者:禹卫文)(稿源:娄底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