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开发商给我出了开假收入证明申请贷款的馊主意,当银行查出了证明是假的,不同意贷款,我要退房时,开发商却说我违约,结果五万元首付款成了违约金。”11月18日,准备明年“五一”结婚的小宫说起自己的买房经历气得声音发抖。
[典型案例]今年28岁的小宫是工薪族。买房成了两个准新人的头等大事。小宫的女朋友对房子只有一个要求,位置一定要在黄金地段。很快,两个人看好了位于和平区的一个楼盘。但这个楼盘最小的户型是80平方米,售价36万元。不富裕的小宫“一咬牙”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小宫交11万元首付款,其余25万元房款按揭交纳、每月付2800元。可是小宫每月收入还不到2000元,开发商就给小宫出主意,“就写你每月收入3500元,随便找个朋友,在单位盖章就行。”结果,银行在审查时发现了小宫的虚报行为没有放贷。小宫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筹集到25万元,只好退房。这时,开发商说小宫违约了,从首付款里扣五万元作为违约金。原来开发商在和小宫的购房合同中签订了一项按揭“补充协议”,规定:由购房者自己向银行申请贷款,如银行审查不合格,必须选择其他三种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三个月分期付款、交房期内分期付款”支付余款,如购房者在15日内没有作出选择,视为单方终止合同,购房者应向开发商支付房价总额15%的违约金。
[律师诊断]一些开发商为了把房子尽快推销出去,怂恿购房者开不实收入证明的现象非常普遍。实际上,开发商早在他们自己拟定的合同条款或者“补充协议”中,给购房者设置了“陷阱”,给自己上了“保险”。如果银行没有发现作假,开发商的房子就顺顺当当卖出去了。日后购房者一旦没有能力偿还,合同中也有违约责任等着惩罚购房者。要是被银行发现购房者虚开收入证明、不具备贷款的资格,这时候,购房者要退房就属于违约了,开发商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按照事先的“陷阱”约定,套走购房者的违约金了。
[律师开方]药方一:不能听信开发商的所谓“好意”。开发商怂恿购房者开假收入证明,开发商不但没有责任,甚至还会有收入,而所有造假、无力偿还贷款的法律责任都要由购房者自己承担。药方二:不能与开发商签订不平等的按揭“补充协议”。要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如因银行和开发商的原因无法办理时的处理办法,不能只对购房者单方面制约。另外,还要约定在贷款无法办理时购房者有权利退房,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首付款和定金。
[本报温馨提示]消费者购房前务必闭门自练“地产宝典”,“速成”为“地产专家”;或在签订合同时带上一位专业地产律师做“保镖”。本报记者于健(感谢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金融房地产部李荣律师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