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李爱金 实习生 谢佳美
本报讯出口产品可享受税费优惠、对技术标准研制项目进行资助、设立标准化工作进步奖、列入国际标准研制的项目最高可获资助30万元……南宁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南宁市标准化工作扶持办法(暂行)》(简称办法),推出了一系列扶持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的举措。
办法明确规定,凡是采用国际标准的企业,负责或参与研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广西地方标准的企业,以及建立企业标准体系的单位都在扶持之列。
为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提高产品竞争力,南宁市财政每年从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作为技术标准研究与推广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办法还专门制定了系列扶持措施。这些措施包括:采用国际标准的单位的采标成本可计入产品成本中,出口产品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税费优惠;对采标或参与技术标准研制的单位在项目申报、申请科技经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申请银行资金等方面给予优惠;对采标或参与技术标准研制的单位评先或产品评优给予优先考虑;设立标准化工作进步奖,市政府每年对标准化工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另外,办法明确对技术标准研制项目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国际标准不高于30万元、国家标准不高于20万元、行业标准不高于10万元、广西地方标准不高于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