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改水:为百万饮水困难者“雪中送炭”
金秋季节,走进大荔县羌八供水站,如同走进了一座小型的绿色花园,无论是院里的空地,还是蓄水池的顶盖,都被绿树、鲜花和草坪覆盖着,就连那栋安装设备的小楼,也掩映在绿色之中。供水站负责人介绍,该工程由国家人饮解困项目和防氟改水项目共同投资844万元,2003年3月开工建设,年底正式供水,使2乡16村2.5万人摆脱了长期饮用苦咸、高氟水的历史。
大荔县水利局介绍,像羌八这样投资800多万元的供水工程,过去没有几年时间是建不成的,而按照“报帐制”管理,从开工到试通水只用了半年多时间就建成了一座高标准的供水工程,施工效率非常之高。
渭南市水务局副局长史永成告诉记者,渭南市是陕西氟病高发区,仅大荔县就有40多万人长期饮用高氟苦碱水,地方性氟中毒和肠道疾病普遍发生。2002年以来,中、省和群众累计投资1.7亿元,解决了11个县区56万人的饮水困难。走进羌白镇刘村吕阳组王文长家,他激动地打开水龙头让记者看他家的“好水”。他说,过去吃的是高氟水,煮饭水烧开锅里一层白,喝到嘴里又苦又咸,外人来家里要自己带一罐水才上门,现在再不为吃水发愁了。
据了解,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支持下,陕西“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和“氟病区改水项目”进展顺利,2000年以来累计完成投资10.5亿元,解决了345万人的饮水困难。
资金链:加强对相关利益主体的约束力
为什么陕西饮改水项目进展如此顺利,成效如此显著?省水利厅供水处处长杜小洲一语中的:“关键是实施了项目资金报帐制,使项目管理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资金拨付不及时,许多地方出现滞留、挪用情况,是工程建设面临的最大问题。1999年,省水利厅对四个县供水资金违纪情况进行通报,其中一个县100多万资金全部是白条,连正常的帐务都没有。2001年,澄城县安里乡政府干脆将3个村18万元供水项目资金全部抵扣了农业税,致使2000多人的饮水希望化为泡影。为此,水利部门总结经验教训、广泛调查研究,制订了《饮改水项目管理细则》和《饮改水项目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由水利、财政、计划、卫生四部门联合颁布实施。
供水项目“报帐制”实行项目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首先明确了部门职责,规定各市水利局为报帐主管部门,各县区水利局为项目实施单位;计划部门负责投资计划审批、项目实施的计划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拨付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审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卫生部门负责改水项目的水质检测,改水项目资金的监管。在此基础上,市、县水利部门建立供水项目专户专帐,市级专户由市级财政、水利部门联合管理,封闭运行。各县(区)水利局持有关文件在市水利局申请报帐,拨付的资金直接进入县水利局饮改水项目专户。
报帐过程中,建立严格的报帐程序和监督措施。统一了报帐申请和拨付凭证,落实了报账负责人、审核人和具体承办人。项目实施单位即县水利局是报帐人,对饮改水资金的使用负责,同级财政、计划、卫生部门是监督人。项目建设期间,各县只能报销补助资金总额的90%,剩余的10%国补资金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给予拨付,以此增强对相关利益主体的约束力。财务审批要严格审签手续,每一项支出票据要有项目受益村组负责人和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帐申请单要有县区报帐负责人和计划、财政等部门审查签字。单项工程报帐10万元以上由市水利局局长审批,10万元以下由主管副局长审批。
报帐制:从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过程监督
“报帐制”得到了普遍认同和欢迎,因为它有效维护了计划的严肃性,保证了项目资金能够全部用在工程上,而且提高了资金的拨付速度,规范了工程管理,降低了建设成本。
负责全省农村供水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田映军说:“报帐制”的核心是从过去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监督,从单一的工程监督变为全方位的监督。过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只能通报批评,或在今后资金安排中进行制约,但对已经造成的损失却无能为力。“报帐制”实施一开始,就严格规定了报帐程序和监督措施,任何一个部门或者建设单位都很难截留资金或改变资金用途。同时,管理单位按项目拨付资金,让资金用到实处,也达到了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报帐制”还促进了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报帐制”还规定,人饮工程在建设的同时必须落实管护责任,否则不予报帐。因此,项目县在工程建设前就成立了建后管理机构,明确了工程产权和管护责任。另外,管理单位参与工程建设,成为工程质量最有力的“监督员”。群众说,把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这是用有限资金,办功德大事。
(刘国英 王辛石 田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