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日报讯 一幢投资1680万元的大楼经审计后核减工程造价580万元;两栋1994年建成的家属楼因种种原因拖欠工程款近百万元,施工方与建设方矛盾一触即发,经审计部门调解后矛盾暂缓,最后两栋楼经审计核减造价90多万元,得到了双方的理解与支持,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冷水江市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在为节约建设资金,规范建设投资行为、促进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等方面日益显示出其重要作用,得到了被审计项目责任人与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
2002年8月娄政发[2002]13号《娄底市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下发实施后,冷水江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并决定将这项工作作为整顿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建设行为、促进提高投资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由常务副市长专门分管这项工作,将13号文件转发到全市各单位,并规定凡市属投资建设项目,必须经审计局监督中心审计做出结论后才能结付工程款。同时,政府领导特别批准在冷水江市审计局成立了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冷水江市建设(技改)项目审计监督中心,定编3人,并在经费上给予保障。该市政府领导还十分关心工作的进展情况,经常听取工作汇报,为这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从2003年6月工作正式开展至现在,监督中心共对30多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6700万元,经审计后核减962万元,平均每天为国家、集体节支17000多元。
(责编:曾国莲 作者:朱友坤)(稿源:娄底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