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深圳市近日召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正式宣布将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医疗和教育部门率先推行职员制。宣告社会广为关注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协调指导小组副组长、市人事局局长陈安仁指出,这次改革要解决目前事业单位比较普遍存在的“人员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工资能升不能降”的问题。实行职员制是这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创新。职员制是一个制度的名称,便于区分机关公务员和企业员工制度。实行职员制后,在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都称为职员。职员不实行公务员和原来意义上的国家干部严格的身份管理制度,而是按职位实施管理,从而在事实上打破干部工人身份在事业单位的界限。聘任什么职位就享受什么待遇,但解聘以后这种待遇也就取消了。
据了解,之前人事部门的干部薪酬是以等级制为基础的工资分配形式,而职员制实行后,事业单位将实行政府控制工资总额、行业有别、单位自主分配的工资管理模式。具体分配由事业单位依照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自行决定,政府将由现行的资助事业单位、主办事业单位走向资助事业、办事业,事业单位将完全依靠所承担和完成的公共服务任务来获取相应的公共财政支持,从而彻底实现政事分开。这次改革的具体部署,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总体争取在两年左右时间,也就是在2006年底前完成。
改革往往意味着利益的再分配,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扩大后,职员利益如何得到保障呢?据悉,这次改革尽可能多地考虑和设置了职员利益保障机制。(编辑:唐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