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廖艳云)11月2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维护中小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我区有关部门将妥善解决“普九”欠债问题,坚决杜绝新的“普九”欠债发生。并通过各级政府努力,争取在今后5年左右的时间内逐步化解现有“普九”欠债。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1年底,我区教育欠债累计达30.05亿元。其中,1999—2001年新增债务10.59亿元。近年来,各地就清理和偿还教育债务做了许多工作,但截至2003年,仍欠债25.97亿元。沉重的债务给教育部门和学校带来很大压力,债务纠纷屡屡发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我区的教育发展和改革造成严重后果。
为此,自治区相关部门要求,各地要防止新债发生,按照规定严禁再举债建设农村中小学校。今后,如地方再出现新教育欠债,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农村中小学“普九”教育欠债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偿还,统筹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等各项财政资金,优先解决农村中小学欠债问题;我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按不低于65%的比例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各地应根据本地教育欠债的实际情况,从转移支付资金中划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化解农村中小学教育债务,力争在5年内基本解决欠债问题。
来源:新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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