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两民警抓捕持枪歹徒牺牲 群众吊唁痛哭(图)
昨天,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近日在执行抓捕任务过程中英勇牺牲的公安民警林杰、刘东宁两位同志为革命烈士。
2004年11月19日晚22时许,在执行抓捕任务过程中,林杰同志被暴力拒捕的歹徒开枪击中,当场牺牲。刘东宁同志在与歹徒搏斗过程中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林杰、刘东宁同志的英勇事迹和国务院及民政部的有关规定,批准林杰、刘东宁同志为革命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待遇。
千余人昨自发吊唁英烈
社会各界沉痛悼念林杰刘东宁
林杰、刘东宁两位公安民警牺牲后,他们的英勇事迹在社会各界广为传诵。昨天,千余名各界群众和有关单位代表纷纷前往吊唁,表达对失去英雄的悲痛,并向林杰、刘东宁的家属表示慰问。
从前天开始,自发前往市公安局吊唁大厅吊唁的企事业单位的代表络绎不绝。昨天下午,市邮政局和市文化局的领导先后来到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吊唁壮烈牺牲的林杰、刘东宁,并送去了慰问金。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和本市及中央驻津新闻单位的领导也赶往吊唁大厅进行了吊唁。上午,本市侯家后殡葬服务站为了表达对两位牺牲公安民警的敬意,主动向两位英雄捐赠了价值1万余元的骨灰盒,并表示愿意无偿提供殡葬服务。
在此期间,社会各界群众也纷纷自发前往吊唁。河西区挂甲寺街和南北大街的领导及部分群众,手捧鲜花和自制的花篮前往吊唁大厅吊唁,表达对两位英雄的哀思,并向他们的家属表示慰问。
林杰刘东宁被追授“十五”立功先进个人天津杰出青年卫士昨天,天津市总工会经研究决定,追授在执行抓捕任务中英勇牺牲的公安民警林杰、刘东宁同志天津市“十五”立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市广大职工向他们学习。共青团天津市委作出追授两位同志“天津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并号召全市广大青年向两位杰出青年卫士学习。学习他们服务人民、甘于奉献的高尚人格;公正执法、临危不惧的无畏精神;以青年卫士为榜样,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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