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雷鸣)买房时购房合同中已经明确了业主的接房时间,到期后业主不但拿不到新房钥匙而且还接二连三地遭受到开发商的“戏弄”。
昨日中午,家住吉祥村外贸家属院的李娜女士向本报反映,早在2003年的2月25日,她便和“陕西双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以48万多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公司在博文路开发的一套面积为157.33平方米的单元房。按合同规定,双方交房的时间是今年的4月30日,但到了4月30日那天,开发公司给她以及其他业主发了一份致函,称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交房日期将延期到今年的8月30日,到了8月30日,双威公司又说推迟到10月31日才能交房。但现在已经是11月下旬了,对方还不能交房,当她去找双威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交涉此事时,对方说让李女士自己去工地看看,看交房日期到底会在啥时候。去过工地的李女士说,可以肯定,对方在11月底都不可能交房。由于她是以按揭形式购买的,现在利率很高,不能按期交房将意味着她是“背着高利还等不出个结果”。无奈之下,她和家人商量后便决定退房,当他们将退房一事和双威公司商谈时,对方客户服务部一姓宋的主任称,他们爱怎么办就怎么办,没人管这事。
记者随后和双威公司取得了联系,据双威公司销售部经理史先生讲,他们只是少部分没有按期交房,而对于不能按期交房及不给李女士退房的原因对方一直没有正面回答,只是称等回头约时间再和记者谈。随后记者又和该公司客服部主任宋女士取得联系,对方说她在外地不方便说话,等回头再说,然后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