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的、过时的……不少行政许可已经成为日常工作的“赘肉”,为了提高各部门的行政效能,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等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减肥运动”。
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
对市政府50个部门、645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工作。到今年10月底,市政府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确认了360项行政许可项目,取消220项行政许可项目,另有65项作为行政机关日常监督、行政确认、权属登记或内部管理事项确认下来。
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经过清理,市清理办公室共确认63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其中,市计委等法定实施主体为45个;法律、法规授权的实施主体18个,包括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将4个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实施主体调整为由有关行政机关作为实施主体。
清理行政许可收费项目
根据各部门的上报情况,清理出122个收费项目。其中,“停车场管理费、机电维修企业技术资格等级评定费”等2项收费已经在清理前被取消;水资源费、公路赔(补)偿费、培训收费等属于资源性收费、服务性收费的5个收费项目,不属于行政许可收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20个行政许可收费项目予以保留,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对于国务院部门以及省财政、物价部门设定的93个行政许可收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取消省级批准立项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要求,我市对应取消了“经营性体育场所管理费、统计证工本费”等16项行政许可收费;取消了市政府有关部门自行收取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工本费、交通管理费”等2项收费项目。
清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市清理办公室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现行有效的53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对18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废止2件地方性法规,修订16件地方性法规。对截至2003年年底现行有效的154件市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32件市政府规章,修改42件市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对1990年以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360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82件。
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认真开展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各区、县(市)共废止28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33个市政府部门共废止605件规范性文件。
(见习记者王琦 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