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今年2月,从韩国来深的金某自称在香港和深圳开有公司能在英国贷到巨款,骗取了在韩国经商的同胞赵某(音译)3亿多韩元(折合人民币约250多万元)。赵某为了追回巨款,特意来到深圳,并在深圳雇请六人绑架殴打金某家属要求还款。昨日,深圳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绑架案。在昨日(11月23日)的庭审中,由于语言障碍,法庭调查都要经过翻译来完成,一天的时间仅仅只完成法庭调查等程序。
轻信同胞被骗3亿韩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2月,被告人赵成烈(音译)通过被告人金起永认识了韩国人金基涉(音译),金基涉自称在香港开了一家金融公司,同时又在深圳市筹备开办了新星亚洲投资(中国)集团公司,可以帮他们向英国银行办抵押贷款等等。赵成烈、金起永从2004年2月至4月多次付给了金基涉保证金、预付利息、好处费等3亿1千1百万韩元(折合人民币约250万元)。不久,金基涉给了赵成烈一张面额为三千八百九十七万七千五百元港币的香港星展银行支票。2004年4月9日赵成烈依约到香港星展银行提款时,方得知此支票是无法兑现,金基涉已不知去向。
韩商来深雇人追款
2004年4月25日,赵成烈、金起永来到深圳。通过韩国的朋友介绍,认识了犯罪嫌疑人秦健(在逃),让秦健帮他们追回被骗的钱,秦健表示同意,并找来被告人李先基、郑光哲一起干。2004年4月27日,郑光哲、秦健、李先基来到南山区缤纷假日酒店与赵成烈、金起永签了一份委托书,内容是委托郑光哲等人向金基涉及同谋者金多城、崔基学、朴星满(均为音译名)追回被骗款3亿1千1百万韩元(金多城与金基涉是亲兄弟,崔基学是金基涉的下属,朴星满是金基涉妻子的哥哥,赵、金认为他们是合伙诈骗)。尔后赵成烈、金起永向秦健、李先基、郑光哲出示了有关地点和人员照片,并一同到南山区新保辉大厦新星亚洲投资(中国)集团公司以及三被害人的住处附近踩点。
绑架勒索“骗款人”
2004年4月30日下午17时许,被害人崔基学、朴星满乘车从公司出来,李先基等人尾随该车至南山区龙岗路华海宾馆附近,待二人下车,郑光哲便将面包车停在二人身旁,李先基、杨先博二人下车持刀及枪状物威逼崔、朴二人上了面包车,将其押至福田区沙埔头村康乐中心1栋506房关押并殴打。
当晚20时许,秦健又令崔基学给金多城打电话,骗金到远东大酒店喝酒,从而又将金多城绑架。
5月1日中午,金多城、崔基学、朴星满被转移到福田区天地宾馆315、319房间关押。由于三被害人在关押期间被殴打,致轻微伤。金起永等人逼金多城、崔基学、朴星满写下悔过书,承认与金基涉有合伙诈骗的行为,表示愿意还清赵成烈、金起永被骗款项。金多城等三人为了筹钱,当日分别打电话向自己的亲友要钱,并将款项转入绑匪指定账户。
深圳市公安局接到被害人亲属报案后,经侦查,于5月3日23时许,在罗湖区海丽大厦26F将郑光哲、白成龙抓获,次日又将赵成烈、金起水、李先基、张凤龙、杨先博等五人抓获,并救出三被害人。
经审查,被害人金多城、崔基学、朴星满向公安机关承认了金基涉与赵成烈、金起永之间存在经济问题。
七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
检查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成烈、金起永等人为索债结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三款之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
七名被告人对罪名供认不讳,只是对部分事实有异议。两韩国人称没有实施殴打和威胁被害人的行为。两人的辩护律师强调,两人来深圳的目的只是为了讨回自己的钱,也没有指使几名中国人去非法拘禁,希望得到宽大处理。(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