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今天(11月24日)从广东省水利厅执法部门获悉,为加大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规范河砂国有资源管理,广东从下月起统一划定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并从今年起每年12月份公告下一年度的河砂可采区、禁采区。
这是继上月广东省水利厅发布了《关于北江大堤起点至终点的北江河道划定为河砂禁采区的公告》之后的又一次依法打击滥采河砂得力举措。
据悉,广东从下月起对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实行统一划定,同时实行采砂实行分级许可发证。由级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并许可发证的河道包括七河道:珠江八大河口,以水利部《珠江河口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为准;东江,从枫树坝起,经龙川、河源、惠州至石龙头的干流河道;西江,从广西交界起,经肇庆至思贤滘的干流河道;北江,从武江、浈江交汇处起,经清远至思贤滘的干流河道;珠江三角洲河道,从石龙头起,经北干流、南支流至珠江虎门口交界止的干流河道;从思贤滘起,经南华、磨刀门水道、石板沙水道至珠江磨刀门口交界止的干流河道,同时经顺德水道、沙湾水道至珠江虎门口交界止的干流河道;韩江,从三河坝起,经潮州、东溪、西溪至出海河口(含河口)的干流河道。
另据悉,广东统一河道采砂可采区和禁采区制度,可采区和禁采区每年划定一次,并从今年12月开始对下一年所划定的可采区和禁采区,通过合法程序向社会发布公告。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的划定,按分级许可权限,由行使该河道许可发证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划定并公告。下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年度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应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河砂可采区应标明可采区的地点、长度、宽度、采砂高程控制、可采砂量、采砂作业方式、采砂作业工具数量控制等。
相关背景
粤打击非法滥挖河砂 北江大堤段83公里为禁采区
广东省水利厅今天(10月18日)发布了《关于北江大堤起点至终点的北江河道划定为河砂禁采区的公告》。这不仅是依法打击滥采河砂得力举措,同时在全省干旱当前,遏制非法河道采砂减轻河床水位下降、咸潮上溯也是及时必要的举措。
多年来河道非法采砂令广东深受其害并诱发诸多弊端,损毁堤防工程、危及防洪安全;河床整体下切、供水无法保障;河流水位降低,咸潮上溯等区域扩大;航道深浅不一、潜伏交通隐患;水环境日趋恶化、多种灾害频发。根据北江大堤河道无度挖砂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水情、河态、流势变异构成的威胁,为维持北江的“健康生命”和北江大堤的稳定,保障沿江人民防洪水源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六条等有关规定,承担水行政执法职能的省水利厅决定,把北江大堤起点即清远骑背岭至终点即南海狮山铁路旱闸,全长共83公里的河道划定为河砂禁采区,禁采期限为一年,从即日起至明年此时止。公告明确从现在起停止发放新的《河道采砂许可证》。(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