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行职履权情况如何?在昨(23)日举行的省委人大工作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寅逵交出“答卷”。
立法方面,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70件。立法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先后制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等;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立法的地方特色,今年7月出台阆中古城保护条例;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建立了由法律专家、学者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律师组成的地方立法咨询小组,并多次举行立法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选题和建议;坚持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立法程序,制定出台立法程序规定,确定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与有关专委会归口审议相结合的三审立法体制,促进了立法质量的提高。
监督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监督实效不断提高。5年来,先后对药品管理法等10多部法律和相关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沱江污染事故发生后,两次听取省政府报告,进行分组、联组审议,并展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和专题报告近百次,有力促进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妥善解决。
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决定权,5年来先后就四五普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等事项作出20个决议、决定。省人大常委会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共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8人次。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重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探索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新途径。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