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广东省法律援助处获悉,“怀集疯子持刀闯校园造成学生5死2伤案”有了最终结果:事发地怀集市怀城镇石龙小学最终赔偿给5名学生家长共18万元。
回放:疯子拿柴刀砍死5在校生
2002年11月26日下午4时许,时年30岁的石龙村农民施若丘携带磨得锋利的柴刀,爬墙进入怀城镇石龙小学,狂砍该校一、二年级7名学生。后来见到该校副校长梁忠和赶来的村民手中有棍,施若丘才翻墙逃走。短短的十来分钟,造成了5死2伤的惨剧。11月27日,施若丘被抓获归案。经司法鉴定,施若丘患有精神分裂症,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削弱,仅具有部分责任能力。2003年5月27日,施若丘被肇庆市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一审:学校赔每户1.1万元
2003年11月,受害人家属在省法律援助处及省法援处妇女权益部的帮助下,将石龙小学告上肇庆中院,提出学校应依据其过错程度负担死亡赔偿金的50%。原告方指出,在凶手准备到学校的途中,石龙村委会干部已打电话通知学校,提醒学校做好防范准备,但学校并没有采取任何预防措施;凶手越墙进入学校时已是上课时间,但老师未到课室,给凶手行凶之机。
石龙小学则认为,学生受到伤害完全是施若丘所为,对于学校而言,此事属于突发性、偶发性事件,学校不应当承担责任。法院审理后核定,每户赔偿总额约5.6万元,学校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约1.1万多元。
二审:学校总共赔偿18万元
五受害人家属不服,上诉到广东省高院。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受害人家属撤诉,学校赔偿给受害人家属总额18万元。(记者王俊通讯员李素萍)(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