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知情权相信很多读者已经知晓,但对于银行的金融服务很多读者却时常忽视。贷款买房对工薪族来说,是件大事。如果因为疏忽了贷款合同的某些细节,得不偿失。
贷款合同是双方发生借贷关系的重要依据,其中对贷款的金额、时间、还款方式等要素做了约定,看清这些条款的同时一定还要看懂。
利息条款,消费者可以向银行提出:首月的利息如何支付?尾月的利息如何计算等……银行有向客户告知的义务,比如你在10月24日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但不知道银行何时放贷,如果问清楚银行一般在10天内放贷,就可以选择在11月10日左右与银行签约,因为这一时间签约的话,银行在11月20日左右放贷,你至少可以省下10天的贷款利息。如果为了更准确一些,可以要求银行在补充条款中注明放贷时间的长短。
其次是银行给客户的借款凭证。借款凭证表示银行已经向客户放款,完成了银行的义务。在借款凭证上时间非常重要,因为借款凭证上的时间是借款发生的真正时间,涉及到贷款利率的实行。比如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是10月,借款凭证的日期是11月1日,期间银行正好在10月28日调整贷款利率,那么根据客户借款凭证上的日期,贷款利率是按照银行最新调整的利率实行。最后是银行对客户的告知义务。一般银行会在给客户放款的一周内告诉客户:贷款已放。如果是一手房客户的话,房产商会通知个人;二手房的话,中介公司可以代劳。在首月付款的前一周,银行应该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通知客户还款的具体细节。(常思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