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黄祖祥)今日起至12月10日,市交通局将对全市59家驾校进行实地资质审验,不合标准的驾校将被淘汰,审验首站为永春。
昨日,市交通局车辆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对全市驾校的资质进行全面审验,将按标准严格执行审验程序,提高开办驾校门槛,淘汰不合格培训机构,促进“小、散、弱”驾校的整合、重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审验时将对培训机构提供的管理制度、教练车凭证、场地租赁合同、教员准教证等有效证件进行逐项审核,对教练车、教练场及教学用具、器材等进行实物核对。
截至7月31日,共有59家驾校前往交通局换证,取得临时许可证,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这就意味着这59家驾校必须接受资质审验,通过的话才能取得继续经营的许可证。在审验阶段结束后,明年初就开始进入规范管理阶段,主要是对培训学时进行规范。
通过资质审验的驾校将在明年元旦颁发《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未通过的驾校在年底有效期截止后就不得再从事驾驶员培训。
该负责人解释说,对未通过审验的驾校不采取立即取缔的方式,而是给予其整改的机会,只要其整改后符合条件,可再提出审验申请。而个人认为符合开办驾校条件的,也可向当地县(市、区)运管所提出申请。
审验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交通局在12月15日前将整治结果上报市道管处,再汇总上报省运管局。省运管局汇总各地市审验结果后,将统一向社会公布审验合格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名单。各县(市、区)运管所根据公布名单给本辖区合格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颁发《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
驾校也有排行榜
今后市交警部门将定期对驾驶人考试情况及培训质量进行分析评价。驾校培训若存在弄虚作假、买卖驾驶证等问题,将对驾校进行整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整顿期间,交警部门暂停受理其考试。
交警部门每半年对驾校学员考试情况及培训质量进行分析评价,通报驾校考试合格率及驾龄在3年以内驾驶员的交通情况、违章情况。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设立驾校培训质量排行榜,定期向社会公布,1年内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驾校将进行整顿,并通报交警部门暂停受理其考试。
以后要发结业证
2005年1月1日起,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审验合格并取得《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的驾校,应为合格的培训学员颁发《培训结业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核实驾校培训记录,学员在申请考试时应提供该驾校培训记录,由交警部门存入驾驶人档案。
在国家相关部门未颁布新的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前,全省驾校仍按交警部门制定的考试大纲进行培训考试。
背景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这意味着,5月1日后,驾驶员的培训及驾校管理由交通部门负责,而交警部门则负责驾驶员考试及发证。
时间表
11月24日—25日:德化1家、永春1家、安溪3家
11月26日—27日:泉港1家、惠安2家、洛江2家
11月28日—30日:石狮2家、晋江6家
12月1日—4日:南安13家
12月5日—7日:鲤城13家
12月8日—10日:丰泽15家
驾校资质审验内容
(1)组织管理:须具独立法人资格。
(2)人员条件:教练须具中专以上学历。
1.理论教学负责人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2.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3.教练车管理人员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4.结业考核人员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教练员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8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5.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具有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
6.理论教员、驾驶操作教员应持有省运管局核发的《教员准教证》。
(3)教学设施设备:
1.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应具有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直角转弯、侧方停车、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限速通过限宽门、百米加速、起伏路、曲线行驶等训练科目。
2.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单向行车道宽度不小于3.5米。
3.场地驾驶教练场应配备龙门骨架吊杆。
4.教练车具有二级车以上技术条件,并装有副制动器、副后视镜、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道路驾驶教练车还需装有副加速器踏板和副离合器踏板。
5.教练车应具有统一的教练车标识,技术参数尽量与考试车型一致。
(4)教学用具:多媒体教学设备、多媒体理论教学软件、交通信号挂图、汽车气压制动系或汽车液压制动系等。
(5)基础条件:教练场地(场地驾驶教练场面积、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长度)、持证教学人员(理论教练员、实操教练员)、合格教练车辆、理论教室。场地驾驶教练场应满足至少20%以上的教练车同时训练,在使用理论教室时,学员人均使用教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理论教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