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1月24日电(记者季明)从25日起,所有申请在上海产权交易市场上出让整体产权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除了按规定提交委托交易方案外,还必须出具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的证明材料,否则交易活动不得继续。
将于25日起正式实施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新增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其中首次赋予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在整体产权出让过程中具有“一票否决权”。新办法同时规定,国有、集体企业产权交易合同中必须包括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的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的利益还首次在国有产权出让价格中得到体现。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出让价格应以评估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同时充分利用产权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兼顾产权交易供求状况、同类资产市场价格、职工安置、引进先进技术等因素予以确定。
产权交易则既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拍卖、招标、竞价方式,也可采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进行。产权交易信息挂牌披露后,如果只有一个受让者,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受让意向人,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竞价方式确立受让者和受让价格,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至今已有10年历史的上海产权交易市场是中国最重要的同类市场之一。十年来它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提供服务平台,也为国有资本的有序流动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吸引大量社会资本投入。
2003年,上海产权市场的总交易量达到3244亿元。今年1至10月,市场总交易量累计达3003亿元,同比增长18%,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所占比例最高。今年3月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还被国务院国资委确定为从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全国三家试点交易机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