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腐败要不要学?倘若有人提出这样一道命题,一定会让人觉得问得幼稚问得冒失更问得无知。然现实中却有人提出了这样的命题,并以没有学会腐败为前提规避监督。
近日,有记者问某编纂委员会一位负责人:已经启动的某纂修工程经费到位后,怎样管理和支配、谁来监督经费的使用?这位负责人回答:“更多的是讲自觉,我们这群人还没有学会腐败。”(见11月22日《人民日报》报道)
诚如这位负责人所说,在没有学会腐败之前,官员行为无须任何制度约束、监督介入,大家都会自觉地、民主地、科学合理地行使手中权力,不存在暗箱操作,不存在权力寻租,那就更不存在腐败问题了,人人依靠主观自觉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当然,这种权力运行中的“乌托邦”,也正是我们着力反腐所希望得到的结果。然既如此,不免又让人疑惑,社会花费巨大的气力构筑反腐防线,岂不是画蛇添足、杞人忧天之举?找几个没有学会腐败的人到有职有权的要害部门任职,腐败痼疾不就彻底根除了?
同样依此理类推,那些腐败分子在腐败前,一定从腐败培训基地学来了腐败的“技能”。倘若铲除了这种培训腐败的基地,腐败现象也就可以到此成为“化石”了。
显然,这位负责人“没有学会腐败”而得出的“不会腐败”的理论是一道伪命题,是对腐败这个全球化、长期化、复杂化的社会问题的一种孤陋认识,犯了典型的幼稚病。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腐败现象频发的一条铁的定律。成克杰、胡长清、王怀忠、程维高、韩桂芝等等腐败分子,他们从不曾学过什么腐败“技能”,然随着位高权重,支配公共资源的权限加大,监督的鞭长莫及,便私欲膨胀,摆开权力黑市,大搞钱权交易。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就曾公开叫嚣:“官当到我这一级,就无人监督了。”如此狂妄一切的人,还有什么事不能干,还有什么贿赂不敢受?值得去“学”腐败吗?
西安“宝马彩票案”主犯之一杨永明11月15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就说过一段这样的话:“假如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环节上,只要有意识地监管我,我就绝对不会作这个假……我的权力太大了,主管部门不管,好像有意识地让我去作假……。”(11月17日《三秦都市报》)相信,杨永明的此番话应是他真心悔言。然他并没有透露出向谁学了“腐败”,却在短短的6年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聚敛不义之财达186万余元。其观点的警示意义,也在于权力必须用制度制衡。真空中的权力,便是腐败的病源体。
可见,腐败并非学与不学,也并非单位的“寒酸”与“富裕”,“穷庙也有富和尚”。只要权力一旦失去有效地“看守”和制约,腐败便会像“潘多拉魔盒”中的瘟疫一样泛滥,害人害己。而靠“自觉”来杜绝腐败,无异于缘木求鱼,扬汤止沸。西方有句名言:“总统是靠不住的”。同样,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自觉也是靠不住的。
“没有学会腐败”,是思想上对腐败问题的麻木和短视,是极易腐败的高危“病人”。在当前腐败现象愈演愈烈之时,对此类人应重点观察,高度警惕,防止思想裂变。(稿源:红网)(作者:陆志坚)(编辑:徐志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