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小老板、找到了新工作,手里却还拿着失业证。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在案的失业人员中,类似已经就业的“失业人员”有很多———
当了小老板、找到了新工作,手里却还拿着失业证。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在案的失业人员中,类似已经就业的“失业人员”有很多。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了剔除这些失业人员中的“虚数”,及时掌握失业人员的动态状况,集中精力帮助那些最需要帮助的失业人员,杭州市正在拟订新的失业登记办法。今后,杭州将严把失业登记关。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早些时候杭州的部分区、县(市)曾经对持《就业援助证》的人员进行过清查登记。清理的结果,萧山区的持证人员由3万余人锐减至4000余人,淳安县的持证人员也减少了约一半。这些其实并不需要就业援助的“虚数”,无疑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存在着较大的影响。
为了加强对失业人员的管理,新办法做出了若干规定。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后,其有效期限将只有6个月。有效期满后仍然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当重新办理失业登记。重新办理失业登记时,需提供无业证明、本人书面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
失业人员登记后,失业登记机构将对他们进行动态管理。失业人员每个月都要主动与失业登记机构联系,反映其积极求职的情况;还要积极应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推荐的就业岗位,并接受职业指导;要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免费职业培训和各类就业促进项目;接受和配合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关于求职活动、求职意愿、参加培训等情况的调查。如果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再就业后,还要在15日内告知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室。失业人员如果失业登记期满,未重新办理失业登记,或连续3个月未与失业登记机构联系,将被注销失业登记。
(记者洪光豫 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