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解读:在国有资产较多的市(州),可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作为市(州)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其规格按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的规格确定,使用行政编制,政府授权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有资产较少的市(州)不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可在有关部门挂国资委牌子,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县(市、区)可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强化国有资产的规范运作。
目的:整合有关部门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领导企业党建工作、管理国有资产等职能,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设立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把发展计划部门和经济体制改革等部门的职能进行整合,设立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设立的有关工业经济行业办公室一律不再保留。
目的:完善地区经济调节体系,把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改革更好地为发展服务,进一步提高地区经济调节的有效性,增强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解决地区经济调节中存在的管理分散、职能交叉等问题。规范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
解读:在市(州)、县(市、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继续行使药品监管职能,同时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
市(州)和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既可作为政府的工作部门,也可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目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职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权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计生委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解读:将计划生育机构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目的: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内外贸整合,组建商务管理机构
解读:将经济贸易等有关部门的国内贸易和流通行业管理等职能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门的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商务管理机构,实行内外贸统一管理。
目的:继续推进流通体制改革,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和内外贸业务相互融合的发展趋势,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形成。设立规划和建设局
解读:各市(州)、县(市、区)原则上要将规划和建设行政管理职能进行整合,设立规划和建设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
目的:加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建设。
解读:机构限额在21个以上的县(市、区)未设置环境保护机构或过去为事业局的,经过这次调整,应单独或与有关部门合并设置环境保护机构,或将其调整到行政机构序列内;
机构限额在20个以下的县(市、区)未设置环境保护机构或为事业局的,可与有关行政部门合并设置环境保护机构。环境保护机构与有关行政部门合设的,部门主要领导要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并落实工作职责。
目的:加强环保体制建设,规范环保机构设置。本报记者 若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