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兰溪警方广泛引进红绿灯电子监控、电子测速仪等高科技仪器,在给交警查处非现场执法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便捷的同时,却由于查处信息传达渠道不畅,致使半数以上非现场执法交通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理。
据兰溪市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统计,近3个月,该市共有3000多起非现场执法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得不到及时处理的就有1500多起。
违法通知书经常寄不到
“今年二三月被电子警察抓拍到的车辆违法记录,到现在没来接受处理的都有。”兰溪市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主任伍月辉说。
据他介绍,红绿灯电子监控、数码照相等非现场执法,实行的是事后处罚。根据车辆的登记地址,交警部门会将违法通知书邮寄给车主,但由于城市拆迁和人员流动等原因,60%以上的通知书都被退回来,加上驾驶员不主动查询违章信息,这就导致了未及时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越积越多。
伍月辉表示,不及时处理交通违法会影响车辆年检,机动车所有人因此可能会被扣分。
还没有特别好的解决办法
据了解,在推行电子监控、电子测速先进设施以前,交警查处车辆违章行为一般都是现场处理,传递违章通知书的情况并不很多。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如何传递有关交通违章的通知,是由各地交警自行决定的,途径一般包括信函邮寄、媒介(报纸、电视、广播)传播、信息台或订阅移动交通短信以及上车管网、交巡警网查询等。
“但因各种条件原因,总有车主或驾驶员不能及时知晓违章情况,目前,还没有特别的办法来解决。”交警总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采用信函邮寄、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发布有关违章的通知,费用均由各地交警部门掏腰包;而拨打信息台或订阅移动交通短信查询,有关信息费用均由查询人出。
“我们考虑过,在人流集中的商场设立交通违章电子触摸屏查询或在报纸上刊登,但都要以广告形式付费,我们承受不起。”伍月辉说。
(记者陈文龙 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