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叶静通讯员高涛)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广州市将从2005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全国统一分类代码和号码的新版国税普通发票,同日起停止使用旧代码普通发票。用票单位和个人已经领购使用的旧代码发票,使用期限到2004年12月31日止。凡是2004年12月31日之后填开的旧代码发票,均为无效凭证。
据悉,新版全国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旧代码普通发票为10位),发票号码为8位阿拉伯数字,采用号码机印刷。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统一印制在发票右上角,第一排为分类代码,第二排为发票号码。
据了解,新版国税普通发票采用了先进防伪技术,防伪能力有所增强,用户也相对容易识别,防伪措施有:手写和电脑版发票均采用特种无碳复写纸,其中各类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及换票证的换票联均采用水印无碳纸(正面有明显的菱形水印“SW”字样);发票联复写后文字呈现紫色;.各款发票的号码均为8位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哥特字体;.手写版发票其发票联、抵扣联及换票联的监制章及其号码所用油墨均采用红色防伪专用油墨印刷,即在紫外灯下呈现红色荧光反映;电脑版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出口商品统一发票第四联监制章均采用红色防伪专用油墨印刷,即在紫外灯下呈现红色荧光反映;发票联的大写金额栏采用发票文字印色套印色条。
市国税局有关人士表示,新版国税发票的使用期限暂定为6个月。用票单位和个人自购买发票之日起计算满6个月的,无论发票是否填用完毕,均须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缴销手续。欲了解启用全国统一分类代码和号码的普通发票详情,市民可前往广州市国税局各区办税服务厅,拨打广州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登陆广州国税网站http//www.12366.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