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1日电(记者李泽兵)为解决城市低保家庭采暖困难问题,截至11月30日,呼和浩特市已经筹措资金400多万元,用于向9600多户低保家庭提供冬季取暖补贴。
记者从呼市财政局了解到,这次享受取暖补贴的对象是长期居住在本市、属于市四区管理的城市低保家庭。补贴按低保家庭居住在楼房和平房分类实施:住楼户以居住面积60平方米所需取暖费为标准,由供暖部门减免取暖费的40%,另外60%由政府以代金券的形式发放取暖补贴;住平房户以每个取暖期内1.5吨原煤的标准给予取暖原煤补贴。
呼和浩特市的取暖期从每年10月15日开始,为期6个月。这次享受补贴的城市低保户以10月底之前的统计户数为准,全市共有9632户低保家庭可凭低保金领取证、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存折、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到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取暖补贴。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核实低保对象情况后上报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发放取暖费代金券和原煤购买券。供热单位和原煤出售单位根据相关证明、凭证,减免低保户的取暖费或发给原煤。
呼市政府要求市四区务必于12月底之前将代金券和原煤购买券发放到低保居民手中。同时,其它旗县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办法,对辖区内的低保家庭进行取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