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访市委常委、于都县委书记杨人平谢慧 特约记者谢贵芳
“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新农村建设活动只有根植于最广大的农民群众,才有持久的生命力。”谈起新农村建设,市委常委、于都县委书记杨人平体会特别深。
杨人平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是主阵地和主战场。在新农村建设中,于都县立足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政府引导的立足点放到宣传发动和组织群众这个基本点上,充分调动群众投身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党委领导、政策支持、群众自愿、村民自治、民间理事”的运行机制,并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的主要标准。
“群众最需要的,就是干部要做的。”杨人平说。为了满足农民科技和产业致富的需要,县里依托“农民知识化”工程,提出并完善了“1234”的配套机制,即明确一个目标,使全县18岁以上、45岁以下年龄段的劳动力都能掌握1至2门农业实用技术或务工熟练技术;创新两个载体,以职业技术学校和农村农民夜校为载体构成网络;坚持培训合格的“绿卡”持有者就业、贷款、补贴“三优先”;抓好调查摸底、定量培训、定向就业、跟踪服务四个环节。并把培训学校办到了产业基地上,请专业技术人员讲课,请种养大户传授技术,还由“能人”牵头,组织起了生猪、脐橙等种养业协会。
在创建活动中,于都县还让群众自主理事,组织成立由老党员、老干部、有威望的群众代表等组成的新村镇创建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制定了《新农村建设公约》、《村民文明卫生公约》等村民自治章程,依靠群众的“自治组织”力量,解决了许多乡村两级干部想干而事实上又干不了和干不好的事情。在罗坳镇跃洲村,以“五老”为主体的理事会成员,不但自己带头搞好“三清三改”,而且组成了文明卫生监督队轮班督促村民搞好环境卫生,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比,谁家的卫生搞不好,第二天在村务公开栏里就会被公示,接受村民的评议,村民的荣誉感和自觉性都提高了。
杨人平告诉记者,让农民成为创建活动的主体,带来了喜人的变化,许多干部在创建实践中都认为找到了农村工作的新途径,许多农民从示范村建设中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许多非示范村的干部群众由原来的怀疑、观望到纷纷要求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到目前,全县共清除污泥900多吨,清除垃圾3000多吨,清除路障600多处,改厕4000余间,砌建水沟近3万米,水泥硬化乡村组道路4万余米,开挖新建饮水设施1900余处。
杨人平最后说,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只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方面,“五新一好”是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其本质要求就是要坚持农村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不能“单打一”,必须注重其有效性,既要强调突出重点,又要坚持整体推进,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的文明进步。(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