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沿滩区兴隆镇政府惹麻烦 屡屡持刀伤人的“武疯子”究竟该不该关?
近来,脱离监护的“武疯子”杀人事件在全国各地屡屡发生。在类似事件中,家庭监护不力的“武疯子”该由谁履行监护职责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政府作用的缺失是导致“武疯子”成为“野马”的重要原因。2004年12月3日,自贡市沿滩区兴隆镇政府勇敢地站出来,对失去家庭监护挥刀杀人的“武疯子”郭万宣采取了强制措施,阻止其继续对他人进行伤害。但没想到的是,就在镇政府准备于第二天将郭万宣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的时候,郭却在被滞留的小屋里意外死亡。兴隆镇政府因此惹上了一场大麻烦。
A “武疯子”屡伤人政府买单
今年47岁的郭万宣是沿滩区兴隆镇舒滩村村民,2001年与前妻离异,儿女均在外打工,郭一人独居。据兴隆镇党委书记张远明介绍,2001年以来,郭常常无端挥舞菜刀、棍棒等对无辜村民进行追杀,造成多名村民受伤。近两年来,受伤村民的治疗全部由镇政府“买单”。2002年,郭万宣无端将一个村民杀成重伤后被沿滩区公安分局刑拘,警方委托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对郭万宣进行精神病鉴定,结论为“狂躁性精神病”,无责任能力。警方只好依法将郭释放。
随后,郭万宣依然常常随身携带棍棒、菜刀等四处伤人。由于无法找到郭的家人,镇政府只好对其履行起监护职责。仅2004年就两次将郭送往自贡市精神卫生治疗中心进行强制治疗,所有治疗费用也由镇政府买单。10月,郭将自己的兄嫂打伤后被镇政府再次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直到11月下旬才出院。
张远明称,由于其监护人缺失,镇政府为郭万宣支付其伤害村民的治疗费用已高达数万元。
B再次砍杀无辜路人被关小屋
兴隆镇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刘世宏介绍,11月下旬郭万宣从精神病院放出来后,仍然四处游荡,并常常携带棍棒等强行找村民和街道居民、商店要吃要喝,无人敢拒绝他。
12月3日早上,综治办接到居民反映:“疯子又来赶场了!”随后,刘世宏即安排治安员到街上巡逻,以防郭伤害他人。上午9点左右,郭万宣游荡到一个卖菜刀、锄头等农具的摊点前,莫名其妙地抄起一把菜刀向旁边毫无防备的村民涂某某一阵砍杀。涂某某头部和全身多处被砍伤,立即被送到镇卫生院救治,闻讯赶来的治安员将郭制服后带回镇政府滞留。
镇党委书记张远明称,镇党委、政府立即与民政部门和精神病院联系,决定于第二天(12月4日)将郭送富顺县安溪精神康复医院接受治疗。镇政府同时派人到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取回镇静药物为郭注射。3日晚,郭被滞留在镇政府食堂旁边堆放杂物的小屋内。镇政府专门安排值班人员负责看管,为郭万宣准备了新的被褥,并给他送饭。为了让郭有足够的自由活动空间,捆绑郭的绳索也放得较长。
C疯子身故众亲属“浮出水面”
张远明说,12月4日凌晨5点左右,值班人员到小屋查看,没有发现异常。不料早上8点左右准备叫郭吃饭时突然发现他已经死了。沿滩警方经现场查勘,初步认定郭万宣系将被盖撕成布条后在房椽上上吊自杀。
得知郭万宣突然在镇政府死亡的消息后,郭的儿女以及其他亲属立即赶到现场。郭的儿女强烈要求查明父亲的真正死因。除此之外,郭的死亡还引来了他的前妻和前妻的亲属,郭前妻的姨侄女罗英等人纷纷要求镇政府对前姨父的死给个说法。
听说郭的亲属来了,被郭万宣砍伤的村民涂某某的亲属也怒气冲天来到镇政府大院,要求郭的亲属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赔偿损失。兴隆镇政府大院里两家亲属势不两立,一片混乱。
D公检机关全面介入进行调查
镇政府面对这种情形哭笑不得:郭死亡以后,就一下子钻出如此多的亲属来“讨说法”。当郭万宣需要治疗的时候,伤害他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这些亲属跑到哪里去了呢?
“武疯子”在镇政府意外死亡的事件引起沿滩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沿滩区政法委协调下,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全面介入进行调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也坐镇兴隆镇处理善后。沿滩警方表示,如果家属对警方初步认定的自杀结论有疑问,可以申请法医鉴定,以进一步准确查明死因。
医学辞典
1/3精神病患者有主动攻击意识
“武疯子”是一种通俗的说法,指的是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这类病人易兴奋、躁动,具有主动攻击意识,一般伴有精神分裂、妄想、多疑等症状。据专家介绍,人类当中,精神疾病发病率大约为千分之六。而中国近年发病率已经上升到千分之十三左右,总数达到了1600万左右,其中的三分之一具有主动攻击意识,这类病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相当严重。最近几年,我国每年约有25万精神疾病患者死于自杀,危害他人的极端恶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
相关案例
富顺“武疯子”半小时索命4条
2004年8月5日,富顺县代寺镇村民胡焕高(又名胡焕新)手持两把尖刀在机耕道上大开杀戒,仅仅半个小时,便将自己原来的岳父母曾国富、代显容和村民郑辉银、郑显才父子杀死。随后,胡焕高继续追杀岳父家其他成员。警方赶到现场鸣枪示警无效后,果断开枪击伤胡的腹部、腿部后才将其制服(本报曾予追踪报道)。警方对胡焕高进行精神鉴定,确认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只好将其送往精神病院治疗。随后,胡焕高突然自杀。
律师说法疯子如系自杀镇政府无责任
郭万宣的亲属认为,镇政府在对郭实施监护的过程中没有有效保护他的安全,有过错,对郭的死亡应该承担责任。兴隆镇政府则认为自己对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履行政府监护职能的做法,是有效保护更多公民免受伤害的有效手段。如果郭的法定监护人对郭实施了有效监护,则可以避免上述意外情况的发生。
自贡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律师郭红伟认为,由于监护人缺失,兴隆镇政府对精神病患者郭万宣履行监护义务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的行为,完全值得肯定。当警方认定郭万宣属于意外死亡后,政府有权以有效监护人的身份处理善后工作。针对郭的亲属要求政府给个说法和可能涉及到的赔偿问题,郭红伟认为,只要认定郭万宣的死亡属于自杀,镇政府就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对已经确认的郭万宣的法定监护人,兴隆镇政府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支付由镇政府垫支的治疗费用以及被郭伤害的其他受害人的损失。
文/图记者陈章采见习记者侯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