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逃逸之进展
老刘家属准备请律师
昨天也就是警车肇事逃逸案的第10天,传来了肇事民警杨天被刑拘的消息。获悉此消息,小刘表示,他会聘请律师准备提起民事诉讼。
昨日下午,获悉肇事司机杨天已经被刑事拘留,记者在第一时间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老刘的家属,他们的反应并不强烈,相对于老刘的病情,他们并不太关心对杨天的处罚。
尤女士:现在他(杨天)到底会怎么样我已经不是很关心了,一切都会按照法律去办。至于民事诉讼的赔偿问题我还没有考虑,我现在只希望我丈夫赶快醒来。
小刘: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即使他被刑拘了,我爸爸也不会马上就醒过来。要说不恨他是不可能的,毕竟是他把我爸爸撞成这个样子;可是恨他也无济于事,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会提出民事诉讼,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要看我爸爸病情的发展了。
老刘胳膊莫名现肿块
昨日上午,医生为老刘的头部伤口拆了线,医生表示伤口愈合情况还不错。在随后做的脑部CT检查中,医生发现老刘头部左侧还有几处伤。同时老刘的左胳膊莫名地出现了一处肿块,医生表示要做进一步检查才能知道肿块出现的原因。
从入院到现在,老刘一直没有进食,靠打一些营养液维持着。医生让家属给他喂一些牛奶,但是他每次喝奶都会呛。昨日下午,医生给老刘下了胃管,以后就把营养液打到胃管中直接送到胃里。
民警逃逸之关注
杨天会被定为交通肇事罪吗?
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毅表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发生重大事故并产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张律师进一步说,“在这个案子中,如果这名肇事民警致老刘重伤后逃逸,并且具有无证驾驶等情形,即可认定交通肇事罪。可先由公安部门刑拘,经检察机关审查予以批捕、起诉,最后交由法院审理定罪。如果肇事民警没有造成老刘重伤,仅仅单纯的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可按交通事故处理,追究民事责任。”
肇事车上的人承担责任吗?
对于肇事车上同行者是否承担责任问题,记者采访了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昆。他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对于肇事逃逸车辆司机以外的乘客进行处罚的规定。对于在交通肇事中的除司机以外的乘客进行要求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在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一刹那就要求乘客有所作为显然是不现实的。但是乘客有义务和责任督促抢救,将肇事者的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帮助公安机关破案,这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肇事车上坐的是其他民警,他们应该将肇事逃逸的犯罪分子及时抓获,而放过肇事司机或者帮助司机逃逸的行为,都是警察的不作为行为,甚至是一种犯罪行为。他们将会为自己的不作为行为受到内部纪律处罚。
肇事逃逸之回顾
本报8天求证拨开迷雾
11月28日《街头举牌悬赏 是谁撞了我爹?》报道老刘被撞,小刘举牌寻找目击者。
11月29日《“警车”轧人又撞民宅?》 目击者提供了肇事车辆在逃逸过程中撞民宅的第二现场。
11月30日《轧人的果真是警车》沈阳市公安局向本报通报肇事逃逸案为铁西分局一派出所民警所为,当事民警已被关禁闭,但是并没有披露具体肇事原因。
12月1日《100多小时了,昏迷老刘不知心恨谁》对于肇事者的具体情况、肇事原因等伤者家属及读者关心的问题,相关部门还是没有做出答复。伤者老刘仍然处于昏迷状态。
12月2日《无证开车轧人者是轻工派出所杨民警》警方通过本报对“肇事民警是霁虹派出所”的传言进行澄清,并证实肇事者为轻工派出所民警杨天。
12月3日《代儿道歉肇事民警老母泪满面》肇事民警杨天的妈妈跟姐姐到医院向伤者家属道歉,老刘的妻子尤女士与杨天的家属一起在病房里痛哭。
12月4日《老刘家属质疑肇事民警自述》沈阳市公安局发表了肇事民警杨天关于肇事过程的自述,老刘的家属对杨天的自述提出了一些质疑。
12月6日《老刘可能会变成植物人》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来到沈阳,对该事件进行采访。本报记者来到老刘家中,尤女士回忆了与老刘二十多年共同生活的点滴以及事发时的血腥一幕。
12月5日杨天被刑拘,事件进入司法程序。老刘仍在昏迷中。
主任记者 王志东 记者 范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