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政党建设理论史上《决定》有哪些新提法、新思想2004-12-7 2:33:34 四川新闻网-绵阳日报讯
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首次明确界定了党的执政能力的科学内涵。党的执政能力问题早就提出过,但《决定》是第一次给党的执政能力作出明确的界定。
第一次全面地总结了55年来执政的六条主要经验。这六条主要经验即“六个必须”,同时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
第一次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一个整体,作为执政党建设的目标之一鲜明地提到全党面前。这些概念过去不是没有提出来,但作为一个整体提出来还是第一次。
第一次明确地回答了党如何领导经济工作的问题。“党领导经济工作,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
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高度概括为“五个以”。“指导”、“核心”、“关键”、“重点”、“基础”,这是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指导思想的一种全新概括。
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按照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五种能力”。这五大能力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全方位的思考和部署。在我党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在世界共产党发展史乃至其它政党发展史上这也是绝无仅有的。
另外,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改善党的领导方式的基本思路等方面,《决定》都有新的思想和提法。(原载《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