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出租车司机给乘客开发票时存在税控机打票模糊不清、旧票重复打印、给乘客时间不符的旧票等违规行为答复:《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出租车发票管理的通知》日前出台,统一处罚标准
早报讯(记者郭桂花通讯员郑琼潘丽敏)厦门市地税局近期接到市长专线及市民投诉称,出租车存在税控机打票模糊不清、旧票重复打印、不装色带打印、给乘客时间不符的旧票等违规行为。为加强出租车行业的发票管理,近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出台了《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出租车发票管理的通知》,出租车违规开具发票者,每次处罚50元。
为统一对出租车违规开具发票的处罚标准,经与运管处协商,在今年内对出租车违规开具发票的处罚标准统一定为每次50元,发现一次处罚一次,《处罚决定书》必须写明发票号或车号。
据了解,目前发现的具体违法行为有: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如挪用其他公司的发票等;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包括应开具发票而未开具发票,如不给发票,不开发票(税控机空走)等;填写项目不齐全,如色带更换不及时,发票打印不清晰,发票打印项目不全等;涂改发票,如重复打印税控票等;开具票物不符发票,如不给当班次发票等;开具作废的发票,如空白打印(不装色带),重复打印税控票等;其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其他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
另悉,近期分局副局长带领分局干部到厦门市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为该公司131辆出租车的司机宣传税法,组织司机学习《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出租车发票管理的通知》,同时建议该公司建立相关的考核制度,如果因违规开具发票被投诉的,公司也要相应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使监管力度加强。
思明地税工作人员提醒广大乘客注意:如再遇到发票开具问题,要记得写明发票号或车号,向运管处投诉,投诉电话:0592—561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