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为全面落实全区《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近日对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自律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察。
该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实行逐级考核制度,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政情况实行考察测评,责任制考核和廉政考察工作一并进行。由区委组织考核考察小组对各乡镇、区级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和考察,各乡镇和区级部门党政、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对本机关和下属党组织进行考察考核。将责任制考核对象确定为各乡镇、区级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总负责人、具体负责人、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将廉政考察的对象确定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党委正副书记,政府正副镇长,人大正副主席,武装部长;区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将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牵头和协办单位履行职责情况;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执行区委、区政府“八条禁止性规定”及廉洁自律情况;贯彻党内两个《条例》、开展专项治理情况;基层组织开展“三廉”活动情况等作为考察考核的主要内容。 周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