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提醒求职者: 警惕六大“陷阱合同”
【本报讯 】(时代商报记者王术)目前在一些劳动合同中经常会出现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对此,劳动部门提醒求职者,要警惕以下6种陷阱合同:“霸王合同”:一些劳动合同中到处是“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的字样,只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利益。
“押金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以各种名目向求职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
“暗箱合同”:一些民营企业采用格式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在合同中,只从企业的利益出发来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很少或者根本不涉及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
“性命合同”:有的从事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以逃避应有的责任。
“卖身合同”:一些劳动合同中提出2年内不得跳槽,或求职者一切行动都得听从用人单位安排等侵害劳动者权利的内容。
“双面合同”:有的用人单位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真正执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时代网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本站将根据相关版权法规追究侵权者责任。信息合作请联络时代网(024-2382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