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最近,在电视剧《复活》的新闻发布会上,编剧申捷和导演金琛得意地表示:“该剧剧情抄袭了托尔斯泰的《复活》。把托尔斯泰小说的故事框架和人物关系全盘‘拿’过来,变为中国现代都市故事。”如此坦然承认抄袭,并将其作为卖点宣传在前,如此高调的态度,让人一下子蒙了,难道抄袭也是一种创作方法?近几年,为了尽快赶超亚洲电视剧的水平,很多中国电视剧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模仿或抄袭成功的亚洲剧,如风靡一时的日剧。从当初几乎一字一句地抄袭《悠长假期》的《侬心太软》开始,抄袭日剧《新闻女郎》的《新闻小姐》,抄袭日剧《恋人啊》的《我想嫁给你》,抄袭《爱情白皮书》的《将爱情进行到底》等成为“经典案例”。随着韩剧的加盟,抄袭俨然成了中国电视剧的一支主要力量。抄得观众及媒体、评论家已经懒得再义愤填膺地指出哪些是抄袭的。
一开始,“文抄公”们被提到“抄袭”时,都会急着澄清只是创作上的“巧合”,还颇有点以“抄袭”为耻的感觉。后来,一些作者会“羞答答”地承认自己只是“借鉴”了某些成功作品。而像《复活》这样“自豪”地承认抄袭的还是第一次。联系到文学圈中青年作家郭敬明的抄袭事件,许多郭的书迷竟然口口声声说,只要喜欢,抄袭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这种对抄袭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态度让人摸不着头脑。难道时至今日,一贯被视为不光彩的抄袭,居然已成为一种值得骄傲的创作手法?许多影视评论家指出,这种抄袭之风,实际是影视剧编剧普遍缺乏生活积累、没有创作灵感的表现。他们认为自己创作一部成功的电视剧实在太困难,而且风险太大,于是“拿来”一部成功的作品“借鉴”一下,走捷径,以较小的风险来取得较大利益的市场回报。这种投机取巧的做法,以前还受到鄙视,但可怕的是,如今市场和业界竟然开始默认这种抄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