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3年以前全国妇联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简况
全国妇联领导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2002年9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在给联合国中国艾滋病专题小组主席、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会代表泰丽雅回信时庄严承诺:“全国妇联将支持和积极参与战略规划的制定,并且在全国各级妇联开展防治艾滋病的教育,为实现国务院《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提出的目标发挥积极的作用”。
2004年3月24日,彭珮云大姐就妇联系统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批示:“国务院三月十六日发出的《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指导思想明确,措施有力,针对性强,对防治艾滋病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建议全国妇联发一个文件要求各地妇联认真学习,并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关怀活动,为遏制艾滋病的蔓延做出应有的贡献。”
2000年,在联合国儿基会资助下,全国妇联权益部与卫生部性病艾滋病防治中心合作,对全国8个省区市的80个县市作了关于中国妇女预防与控制艾滋病需求的评估调研。
2002年7月,经书记处批准成立了全国妇联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协调组。协调组由莫文秀副主席任组长,权益部、办公厅、宣传部等6个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的负责人为成员。
2002年11月,全国妇联、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活动的通知》(妇字[2002]26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这项项活动。
2003年全国妇联率先出台了《全国妇联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战略规划》和《全国妇联参与预防与控制艾滋病2003年行动计划》
二、全国妇联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主要职责任务
200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发[2004]15号文件,成立了国务院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明确该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全国妇联作为国务院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卫生、宣传、政法等职能部门,做好妇女防治艾滋病性病知识的普及教育。依法维护妇女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合法权益”。
三、今年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
2004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为贯彻落实该通知精神,今年4月6-7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我国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以来由国务院召开的规格最高和规模最大的一次会议。研究确立了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方向、主要任务及防治措施,将对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2004年5月31日,全国妇联书记处召开专门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的精神,研究部署全国妇联参与艾滋病防治的有关工作。
会议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传达了吴仪同志在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通报了近年来妇联开展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妇联参与此项工作的主要职责任务,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的意见。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同志主持会议。
黄晴宜同志指出,妇联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是新时期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认真履行妇联组织的职能,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按照书记处的指示精神,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的通知》(国发[2004]7号)文件精神,深化“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活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下发了《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做好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妇字[2004]33号)文件。要求各级妇联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高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在七月初召开的妇联系统省区市主席工作会议上,将艾滋病防治工作列入会议内容,认真研究,统一部署。
(三)按照吴仪副总理提出的关于“请民政部会同卫生部、全国妇联等研究对艾滋病患者的孤儿的领养和救助办法”的批示精神,在今年3月,妇艾协办派员参加了由民政部牵头的对河南省上蔡县、云南省盈江县艾滋遗孤救助的调查,并就此问题写出调查报告。
(四)调整和充实了全国妇联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协调组成员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协调组新增了儿童部、中华女子学院、儿童基金会、妇女基金会等四个部门,要求各成员单位都要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职能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五)与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宣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举办“12·1”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
(六)今年7月,《全国妇联、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妇联、卫生部在第一批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对妇女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妇字[2004]27号)文件,启动了51个示范区“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完成了国家级骨干培训,规定了验收标准,建立情况上报和数据统计等工作制度。据37个示范区上报数据统计,截止10月底,已有527个乡镇、10076个村居委会启动宣传教育活动,约261.48万个家庭接受了宣传教育,占总户数的33.68%;共组织各类宣传活动1105次,接受“面对面”宣传教育的女性为335.07多万人,占女性总数的22.81%;知晓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女性为185.88万人,占女性总数的12.65%;参与活动的志愿者达9121人。
(七)今年12月1日是第17个世界艾滋病日,我国确定了“关注妇女,抗击艾滋”的宣传主题。全国妇联与国务院法制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宣部、卫生部、教育部、商务部等多家单位联合举办了以“关注妇女,抗击艾滋——各界妇女心系红丝带倡议行动”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全国妇联发出了“关注妇女,抗击艾滋”的致各界妇女倡议书。各地妇联也下发通知,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了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