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燕萍通讯员孙宝霞)12月21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由新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宝马彩票案”中原新城区公证处公证员董萍涉嫌玩忽职守一案。
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2004年3月19日,西安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就2004年3月20日至25日在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发行6000万元即开型体育彩票,向新城区公证处申请“二次”开奖公证,并提供了相关文件材料,公证承办人、国家三级公证员、被告人董萍未认真审核材料,查阅索取有关文件规定。
在彩票发行期间的3月20日、22日、23日、24日四天中,董萍与其助理在现场公证,但董萍没有按规定监督审查“二次”抽奖彩民在中奖登记表上所填写的奖票号码和对中奖奖票进行的背书情况(指在奖票的背面填注中奖彩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在对“二次”抽奖彩民申请公证过程中,又未收集应当由公证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因而再次丧失了对中奖登记表、中奖奖票背书情况进行监督审查的机会,从而导致部分已中奖奖票被彩票发行承包人杨永明和其雇员孙承贵(均另处)抽走,交给他们叫来的“托儿”岳斌、刘晓莉、王长利(均另处)再次使用,“抽得”三个特A奖(三辆宝马轿车另加36万元人民币,总价值包括缴税共计人民币1781550元);且董萍对上述三名“托儿”在申请公证中使用的假的或过期身份证未仔细审查,亦未留存身份证复印件,最终导致杨永明、孙承贵等骗取大奖,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主体资格及被告人董萍的行为是工作失误还是渎职犯罪等问题进行了辩论,被告人董萍当庭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和严重后果表示内疚,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