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2月22日电(记者俞俭、陈晓虎)武汉市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了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的处理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行政过错案件112件,126名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此受到责任追究。
据武汉市监察部门分析,查处的行政过错案件中,以行政征收、行政检查和日常行政管理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问题最为突出,涉案人员占60%。青山区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余某,发现厂前医院未经批准违规设点,且聘请无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坐诊,仅口头责令关门停业,但未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查处,导致患者死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行政过错案件来源渠道较多,有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曝光和上级交办的,也有执法监察和办案中发现的。江岸区对媒体曝光的劳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标准收费,滥用药物问题,以及区城管局四唯执法分队擅自聘用临时人员,采取将专用票据一票多撕的方式滥罚款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行政处分。
行政执法部门,尤其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行政过错案件影响非常恶劣。球场街派出所民警宋某庇护容留少女卖淫的违法活动,武汉市公安局进行严肃查处,给予宋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武汉市市长李宪生表示,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就是要从严治政,大力推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只有这样,政府的行政行为才能更趋规范,执政为民、服务于民、建立责任政府才不会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