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大漠 通讯员 修泽江 李宝
呼啸的寒风,漫卷着清冷的雪花。2004年12月16日的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商场,营业员们正笑迎顾客。
13时15分许,三楼营业大厅走来了一个身背休闲包的男子。他从包里拿出一个塑料桶,一边跑,一边向外倾倒液体。突然,他迅速地掏出了打火机,点燃了液体。顷刻间,火苗蹿起,直达顶棚……人们争抢着拼命向门口逃去,整个三楼浓烟滚滚。那个男子的裤子也着了火,他随着人群奔逃。因为前面的人挡住了他的去路,他就挥舞一把长约30厘米的尖刀,残暴地砍杀附近奔跑的人……惨叫声不绝于耳。男子又向楼内的防火通道跑去,并顺手将一名没有来得及跑开的女营业员用刀逼住,劫持为人质。随后,他挟持人质来到了商场二楼外的消防通道楼梯上……
她有孩子,我代替她
13时18分,大庆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一边向市局有关领导作了汇报,一方面紧急部署出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他们一边冷静地控制局面,一边与犯罪嫌疑人对话,以便稳定他的情绪,并将现场情况立即报告给市局指挥中心。
数支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犯罪嫌疑人。
120急救车和119消防车也火速赶到现场。商场的工作人员一方面自发地追赶犯罪嫌疑人,另一方面组织人员疏散,与消防队员一起进行灭火和抢救工作。
此时,解救人质工作正紧张地进行。
13时50分许,犯罪嫌疑人连喊带叫地挟持人质来到了消防通道的楼梯上,被手持铁锨的群众堵在了楼梯口。群众怒吼着让犯罪嫌疑人放下人质。犯罪嫌疑人身上的衣服已烧焦,他用尖刀凶残地逼住惊恐万状的女营业员,情绪异常激动地喊到:“都给我滚开,不然我就杀人啦!”
担任现场指挥的让胡路公安分局局长孙绍民等人轮番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谈判,劝其释放人质。开始的时候,犯罪嫌疑人毫不理会,并继续举刀威胁人质。
为了确保人质的安全,指挥部没有下达击毙犯罪嫌疑人的命令。
几十名警察、数百名群众紧紧围在商场的防火楼梯周围。人们注视着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依然在狂叫,尖刀在人质眼前挥动,人质的脸色惨白。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
这时,一位女士,挤出人群,走到犯罪嫌疑人的身边说:“请放开她,她有孩子,我没有,我代替她!”那男子先是惊愕,接着竟然放开了死死夹住人质的胳膊。
人质获救了。
以自己替换人质者叫李恒酬,是让胡路商场的营业员。
不击毙,要抓捕
放开人质后,犯罪嫌疑人的情绪仍异常激动。他用刀逼住了自己的脖子,以自杀要挟抗拒抓捕。此刻,只要击毙的命令下达,转眼间,他就会被打成马蜂窝。
为防止事态扩大,现场指挥下达了指令:不击毙,要抓捕。
民警们立刻冲向犯罪嫌疑人,但此时新的情况发生了:犯罪嫌疑人突然举刀刺向自己的肚子,随后又用双手把刀架到了自己的脖子上。现场指挥立即下令暂缓行动,又继续与其谈判。
14时许,身着便装的让胡路公安分局副局长赵立忠走到犯罪嫌疑人附近,与他谈判。赵立忠平静地说:“有什么事情可以好好说,你是不是有什么病?你看,医院的120车来接你了!”他用手一指,犯罪嫌疑人的注意力被吸引到了一侧。已悄悄迂回到犯罪嫌疑人左侧的让胡路派出所民警张克石,乘机跳过栏杆,扑向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死死地抱住。与此同时,副局长赵立忠与民警一拥而上,夺下了犯罪嫌疑人手中的尖刀。
经过45分钟的较量,在让胡路商场纵火、杀人、绑架的犯罪嫌疑人被让胡路公安分局民警生擒。围观的千余名群众非常激动,甚至有人喊道:“打死他!”,也有人报以热烈的掌声。掌声在寒风中持续了很久。
由于犯罪嫌疑人伤势较重,民警迅速将他送到大庆市第四医院进行抢救。
不配合询问,有自杀行为
截至记者发稿的20日,犯罪嫌疑人仍处于半昏迷状态。他在清醒时,极不配合民警的询问,而且有自杀行为。刑警不得不时刻监视他的举动。据嫌疑人初步交代,他名叫常春生,今年只有23岁,是黑龙江省海伦市丰山乡丰收村人,家里有母亲,还有姐姐。一家人过着贫穷的生活。1992年,母亲带着他改嫁到河北省昌黎县。他的姐姐被寄养到大庆市。常春生后来被送到河北爷爷家。爷爷和奶奶并不喜欢他。他失去了亲情的温暖。加上因为语言的不同,村里的小朋友经常欺负他。这些造成了他孤僻、腼腆的性格。
2002年,他投奔姐姐来到了大庆市。在姐姐家的小玻璃店帮忙。常春生不吸烟不喝酒不打麻将,也没有几个朋友。说话从不大声,见到女孩,时常脸红。案发前,他没有任何异常。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大庆市公安局让胡路公安分局认为,主要是因为常春生近来情绪低落,产生了厌世的倾向,想通过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但又不想默默无闻地死去,最终选择了在让胡路商场的放火、杀人、劫持人质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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