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艳秋
晨报讯“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真实反映经济全貌”,在一家建筑设计师事务所工作的韦先生昨天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记者昨天从上海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了解到,类似的有关第一次经济普查的“宣传短信”从上周末起,将连续数周向沪上所有手机用户发送。这是在12月31日这一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标准登记时点来临之前,市“经普办”为让更多市民了解经济普查而采取的一种宣传新手段。
全国第一次大规模经济普查工作以12月31日为普查标准时点。据介绍,所谓标准时点,即“登记数据中如从业人数、企业库存等时点信息登记12月31日当天的数据,而销售额、税收、利润等时期信息则登记从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总数”。记者了解到,截至上星期,上海首次经济普查的清查摸底工作已经完成,数据表明全市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约35万户。上海即将开始向全部普查对象陆续发放正式登记表,预计整项普查活动将于明年4月份完成数据采集。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在经济普查中拒报、迟报、提供虚假数据、篡改普查资料等违法行为将予处罚,此外,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也会得到保护。记者昨天了解到,市“经普办”日前已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并设立了经济普查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受理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