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卫生部通报了2004年植物油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情况后,晨报热线接到大量读者来电,想仔细询问在这次抽查中是哪些植物油不合格?
据了解,卫生部组织北京、天津、吉林、山西、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13个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监督抽检,其中并未包含上海市。经对生产企业和市售的574份植物油的酸价、过氧化值、浸出油溶剂残留量等卫生安全指标进行抽检和检查食品标识,结果522份合格,抽样合格率为90.9%。
笔者于昨日下午查阅了上海卫生监督信息网,2004年植物油国家卫生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已刊载在该网站上,在这份名单中,其中金龙鱼大豆色拉油(900ml/瓶,生产日期为2004年4月24日)、福临门纯正大豆色拉油(1.8升/桶,生产日期为2003年11月26日)、金象大豆色拉油(5升/桶,生产日期为2003年12月15日)、明兴纯芝麻香油(500g/瓶,生产日期为2004年7月9日)酸价不符合国家标准;金缘香牌高级食用纯菜籽油(2.5升/瓶,生产日期为2004年4月6日)过氧化值不符合国家标准;强胜棉籽油(玻璃瓶散装500ml/瓶,生产日期为2004年5月10日)、中意香芝麻油(玻璃瓶封装,180ml±4.5%/瓶,生产日期为2004年1月9日)浸出油溶剂残留量超标。另有40余种散装无商标食用油不符合国家标准。作者: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