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消息 卫生部27日通报2004年植物油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情况,不合格率为9.1%。其中金龙鱼大豆色拉油、福临门纯正大豆色拉油、金象大豆色拉油,因酸价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而被卫生部责令收回。
卫生部日前组织北京、天津、吉林、山西、安徽等13个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对生产企业和市售的植物油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抽检结果显示,过氧化值指标不合格是造成植物油不合格的最主要原因,在抽检发现的52份不合格植物油中有19份样品的过氧化值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36.5%;16份样品的浸出油溶剂残留量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30.8%;11份样品的酸价指标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21.2%。
其中,金龙鱼大豆色拉油(900毫升/瓶,生产日期为2004年4月24日)、福临门纯正大豆色拉油(1.8升/桶,生产日期为2003年11月26日)、金象大豆色拉油(5升/桶,生产日期为2003年12月15日)酸价不符合国家标准。
据了解,由于酸价和过氧化值超标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浸出油溶剂残留量超标也会对人体的中枢神经造成较强的刺激和麻痹作用,其中的一些成分(如甲苯等)甚至对白血病有促发作用。
重庆未发现被曝光批次产品
本报讯(记者常宇王亚伟)昨日,记者在江北、南坪等超市还未发现被曝光的同批次产品。记者看到,重庆超市出售的金龙鱼大豆色拉油、福临门大豆色拉油多是2.5升/桶、5升/桶,没有卫生部通报的色拉油。在江北新世纪,记者看到有1.8升/桶的福临门纯正大豆色拉油,但生产日期是“2004年10月11日”,不属于曝光的批次。
据了解,色拉油的酸价国标小于等于0.3。酸价超标容易引起食用油变质,并出现人们熟悉的哈喇味,使人对食物营养利用不够,严重的还有可能引起食物中毒。
重庆市卫生监督所表示,已经从卫生部网站上了解到了该通报,目前还没有发现被曝光的产品。他们将对各大超市、副食品店内的食用植物油进行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将责令撤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