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郑丹莉
本报讯受数千里之外的印尼大地震影响,南宁市的一些地方出现了同震效应。虽不是地震的前兆,但不少南宁市民纷纷向记者询问,广西在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方面有一些什么措施?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政府获悉,日前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广西的大中城市重要建筑和重大建设工程必须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新建的重点工程必须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
据了解,广西是华南地区地震活动比较活跃的地区,但目前广西的地震检测能力较薄弱,仍有较多新建的重要工程没有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
因此,广西将在重大活动期间制定地震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将有关地震信息公告社会。并建设好各级、各类现代化地震监测台网,逐步消除广西地震监测盲区,建设北部湾海域、海底地震观测台网,组建地震应急救援队。到2020年,广西将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经济发达地区的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广西还将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规划设置必需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涉及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城乡各类建设,应事先征求地震部门的意见。因建设擅自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和破坏的,建设单位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还了解到,在2007年之前,首府南宁市、重点监测防御区的城市将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将制定规范的信息发布办法,逐步向社会发布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判定信息,使民众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地震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防御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