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资主体多元化上突破
这些,都发生在2004年的短短几个月内:
石家庄化肥集团与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公司合资合作,正式组建了石家庄金石化肥有限公司;
石家庄焦化集团以国有净资产出资,吸引战略投资者的增量资本进入,共同组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市供水总公司改革又迈出决定性一步:由供水总公司、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以及供水总公司职工共同出资组建拟成立石家庄东方龙供水有限公司举行了签字仪式。
2004年12月29日,备受人们关注的长征集团宣布破产。这个在2001年就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计划的亏困企业,其破产的宣布虽然来得晚,但却十分果断。
我市几家大型国有企业的改革相继实现突破性进展,不能不令人振奋。截至去年年底,我市180家国企完成了改制,完成了省下达给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的111%。
石家庄金石化肥有限公司的徐师傅对记者说:“过去我们的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现在,不但我们的工资有了保障,公司还经常不断地奖励大家,过节时还有福利,我们越干越觉得有奔头。”晋煤集团与石家庄化肥集团的合资,实现了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各方利益多赢,3个月后便扭亏为盈,厂容厂貌焕然一新,职工干劲儿倍增。
“国有企业改革的首要问题是产权制度改革。企业不改革不行,改革不触及产权不行,产权制度改革不彻底不行。”在去年6月初召开的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上,市长臧胜业明确指出。
而此时,我市国企改革虽然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历史遗留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国有经济布局过散,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还未根本解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不到位,推进企业改制的难度加大等。
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实现新突破,我市把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作为6项重点工作之一,把国有大型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作为国企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几次召开调度会,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有一批大型企业在投资主体多元化上实现突破”的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紧紧抓住世界发达国家和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产业和资本转移等各种机遇,以产权股权转让、规范上市、利用外资、吸引民资、资产置换等形式,降低国有股权比重,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先后吸引了香港中太控股集团、山西晋煤集团、新奥集团、大连商场、中煤集团和无锡益多公司等市外大企业,分别与市内的东方热电、化肥集团、威远集团、燃气集团、北人集团、焦化集团等达成合资合作意向或正式签订合同。
宝石集团公司通过债转股组建的新公司已于2004年6月30日挂牌,11.4亿元的债权转为股权。
市国资委、无锡益多、中煤焦化、石钢和石焦工会委员会合资组建的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11月30日举行了重组签字仪式。无锡益多、中煤焦化、石钢集团分别占石焦集团股份的24%、20%、20%,市国资委所代表的国有股占28%,石焦职工股占8%。
在推进国有大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同时,对国有中小企业,主要采取国有资本依法有序退出,通过改组、兼并、租赁、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实现中小企业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到目前,全市173家中小企业实现了国有资本的全部退出。
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困难企业实行破产。5家列为年度国家政策性破产的企业,目前已有3家进入破产程序,2家依法破产。33家提出依法破产申请的企业,有2家已实现了破产终结,13家进入了程序。
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也迈出重要一步,去年全市共接收中直、省直、市直等29家企事业单位所办学校37所,接收学校在职人员2496人,接收离退休人员1846人;接收资产15698.4万元。市本级及新乐市接收石铁分局所属铁路中心医院和河北卫星化工厂职工医院2所。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工作,省属及市属企业所办学校全部分离。
在抓好规范改制方面,我市坚持做到兼顾国家、企业、投资者、职工的利益。依法据实核销历史遗留的呆坏账及其它资产损失,盘实资产存量。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定资质级别的中介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公正评估,并对评估报告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对拟出售资产,按照公开、公正、公告的原则,全部由法院或拍卖中介机构公开竞价拍卖。对改制为国有不控股或国有资本全部退出的企业,在国有资产置换或退出的同时,转换职工身份,实现企业国有性质与职工国有身份的同步置换。对破产、关闭企业的职工,通过发放安置费或经济补偿来调整劳动关系。对此,市委书记吴振华多次强调:“把国有企业搞活,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任务,同时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任务。要在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紧紧抓住产权多元化、职工身份转化、履行出资人职责3个关键,强力推动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
2004年全市国企改革涉及国有身份职工4.5万人,已调整劳动关系4万人。“安置职工的资金来源落实在前,对职工的出路谋划在前,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在前”,这是市委、市政府在职工安置方面坚持的原则。我市通过国有股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变现、行业统筹和增加财政拨款等多种渠道,筹措改制资本金,优先用于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和人员安置,到目前,共支付职工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5.66亿元,使改革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