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人民法院让我们高高兴兴过上一个开心年!”去年12月31日,肇庆市某企业集团总公司老职工陈伯拿着刚从法官手中退回的集资款,激动得热泪盈眶。从去年12月21日起至3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秉公执法,已向该贸易企业集团总公司集资的1500多户集资者退发集资款500多万元,令原本追讨无望的集资者们高高兴兴地过上了一个开心年。
某贸易企业集团总公司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为扩大经营规模,在得到有关方面的支持下,向社会大规模集资达3000多万,涉及的集资户达1500多户。后来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加上公司投资失误、管理混乱,进入九十年代后公司业务全面衰退,下设企业相继倒闭,职工下岗,导致向本单位职工和社会集资款本金和利息无法退还。该公司除上述集资款外,欠银行的债务超过一亿元。
作为有优先受偿权的抵押债权,贷款银行纷纷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将被告人的财产予以查封。消息一传开,在集资户中掀起喧然大波,他们认为,一旦法院为银行追讨了贷款,贷款抵押物就仅剩财产处理了,他们的集资款就等于打了水漂,于是到各部门反映情况。
案件经判决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查明,该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位于市区的办公大楼和位于广州番禺的一块土地,另一位于星湖风景区旁的土地属景区控制范围无法处理。如将办公大楼和番禺的土地拍卖变现,也无法清偿拖欠银行的一亿多债务,更无法清偿集资款。为更加完善地执行好这一案件,创造和谐安祥的社会环境,法院依法依规对案件的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了调解,在有关银行的大力支持下,案件得以顺利进行。最后,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从该公司拍卖办公大楼和拍卖番禺土地中,挤出500万元用来解决偿还群众集资款,并在新年到来的前一天全部退还给集资群众。(编辑: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