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年伊始,又是依法交纳交通规费的高峰时期。日前,记者从市交通稽征处了解到,去年,我市部分车主的缴费意识、法制观念十分淡薄,偷逃交通规费的现象十分严重,稽征执法遭遇了百般阻挠;但是,交通稽征部门在较为恶劣的征费环境中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演奏出了一首首执法的新乐章。
去年3月19日下午6时许,原市中区稽征所在新桥镇进行路检,查获一辆无牌、无证、无养路费的三无工程车,因当场无法处理,便决定暂扣车辆。稽征执法人员当即向驾驶员韩某出具了《扣车决定书》,随后驾驶该车至加油站。正在此时,驾驶员韩某突然赶来拦住车辆不准开走,更强行扯掉了油管,同时,召集亲友、群众数十人阻挠执法,导致稽征所全体执法人员第二日凌晨2时许才撤离现常
同年7月8日,射洪县交通稽征所在该县金华镇涪江大桥头路检时,发现一辆无牌无证的二轮摩托车迎面驶来,稽查队员张凡在50米以外向摩托车车主打手势示意靠边停车检查,可该车主马某驾车强行冲关,将稽查队员张凡撞翻在地,其他队员当即将张凡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查,张凡多处擦伤和软组织受伤,驾驶员马某赔偿了医疗费200元,欠费摩托车被扣,至今未依法接受处理。
8月19日,蓬溪县交通稽征所执法人员在蓬南镇进行路检时,查获一辆无牌无证无费的农用中巴客车从事客运,经询问,该车驾驶员称该车系从别人那里买来的报废车,利用逢场进行偷驶客运,因无法进行当场处理,执法人员便决定扣车,此时,该驾驶员怒气冲天,从路边捡起石头将该车玻璃打烂,拿起一块玻璃划在自己的脖子上,威胁执法人员道:“你们要扣车,我就不活了。”经执法人员耐心的做工作,宣传政策,也无济于事。
市稽征处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慎重提醒广大车主,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缴纳交通规费。要明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是“取之于车,用之于路,服务于民”这个基本原则,只有把费收好了,路修好了,社会经济发展了,国家和个人也就富裕了。同时,也应该明白,知法违法,甚至抗法终归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陈中楷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