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信宜讯 本报去年5月14日A16版曾以《“豆腐渣”工程让三百多万打了水漂》为题报道的信宜市水口中学一栋耗资343万元的学生宿舍楼,在使用了6年后因被鉴定为“五无”工程而不得不于同年4月整体拆除一案,日前终于有了结果。去年12月31日,信宜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包括原水口镇委书记、镇长在内的4名主要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信宜市水口中学学生宿舍楼总面积6288平方米,总投资343万元,1997年7月动工兴建,1998年9月投入使用,2004年初出现严重质量问题,1600多名学生需立即撤离,经茂名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站鉴定“质量低劣,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是典型的“五无(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施工许可、无质量监督、无安全监督)工程”。4月13日开始整体拆除。事件引起了当地党委政府乃至广东省委的高度重视。
事件中,原水口镇委书记刘尧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其退出的非法所得人民币124525.01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原水口镇长陈重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原水口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梁通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原信宜市“普九”基建工程质检员梁英华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林福益)
(侯颖/编制)